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厦门理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厦门理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学院对于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定位,制定复试细则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为原则,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切实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二、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录取各项具体工作;学院复试小组组织实施考生复试的具体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招生计划 |
085901 |
土木工程 |
全日制 |
57 |
081300 |
建筑学 |
全日制 |
10 |
我院将根据实际录取进度对招生指标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公布信息。
1、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应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
2.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一志愿原则上按130%的差额比例确定各专业复试人员名单;调剂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50%,学院将根据调剂生源情况适度调整。上线或调剂报名人数不足差额比例规定人数的专业,安排全部合格考生参加复试。参加复试人数计算结果如遇小数点则向上取整,如遇末位同分者则一并列入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录取办法详见我校招生处网站(https://zs.xmut.edu.cn/index.htm)。请考生听从复试小组联络员安排,提前进行网络测试、登录复试系统备考。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复试或不具备远程网络复试条件,请提前联系所报考学院。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考核。考生凭本人初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我院严格执行“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核验。
我院土木工程(085901)专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建筑学(081300)专业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1.土木工程(085901)专业:
土木工程(085901)专业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以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选择使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具体操作详见厦门理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远程复试考生操作说明(网址:https://zsb.xmut.edu.cn/info/1057/2802.htm)。以腾讯会议软件作为备用系统(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请考生提前下载、安装好所需软件,查看操作手册,学习软件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月31日 14:30。
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以届时通知为准。
2.建筑学(081300)专业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以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4月1日14:30
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以届时通知为准。
复试地点: 综合楼213室
进校方式:复试考生凭《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校园卡入校。
五、资格审查
(一)考生复试前须提交相关材料并接受资格审查,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安排参加复试。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初试准考证。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相关证明。
2.应届生提交学生证(须注册完整至本学期,能清楚发证学校、注册章等信息;丢失学生证且无法补办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加盖红色/蓝色公章);往届生提交毕业证,须能看清楚发证学校名称,毕业证号码,发证日期(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书或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获得学历者)。所有学历/学籍认证有效期均至少须到2026年9月1日。
4.《厦门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可从学校招生网下载),在校生需加盖所在院(系)党委或党总支印章;在职人员需加盖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或政治工作部门印章,无工作单位人员可由所在街道社区或档案部门审查盖章。
5.《厦门理工学院2026年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可从学校招生网下载)。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各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考生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方式如下: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模板详见《厦门理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材料模板》(附件1)。请于3月30日前发送至2317106835@qq.com邮箱。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各环节,在复试各环节须现场出示、确认相关证件。
六、复试内容
(一)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以下三方面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
(1)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及表现;
(2)考生对本领域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2.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包括:
(1)英语听力测试;
(2)英语口语测试;
3.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伦理等方面情况;
(2)所学专业以外的辅修专业、培训考证、参加科研、创新创业及学科竞赛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方面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复试考核形式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考生进入考场后随机抽题进行作答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开始时,考生可以介绍本人基本信息、特色优势。
(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考核三方面内容:专业素质和能力(40分)、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2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40分)。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根据国家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1.085901土木工程专业加试科目为理论力学、土木工程概论。参考书目为《简明理论力学》第3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哈尔滨工业大学理论力学教研室编 孙毅主编。《土木工程概论》(第5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叶志明主编。
2.081300建筑学专业加试科目为建筑物理、建筑构造。参考书目为《建筑物理》(第三版),柳孝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建筑物理实验》,刘加平,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建筑构造》(上册)第6版,李必瑜、魏宏杨、覃琳,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建筑构造》(下册)第6版,刘建荣、翁季、孙雁,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五)提醒注意
考生须关注学校招生网,按照“考生须知”的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持与学校的联系。
七、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以上初试成绩均含政策性加分。
八、调剂
我院第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复试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调剂复试工作,具体以我院调剂复试公告为准。
1、初试成绩应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考生)。
2、我院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国家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须登录调剂系统填报志愿。我院将根据复试办法,对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及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
3、同等学力考生应符合我校简章规定的学术条件,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通过审核后方可参与我校调剂复试。
九、录取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候补拟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含加分)较高者;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录取。若仍有无法排序的情况,则由学院综合考虑后择优拟录取。
(二)复试合格线为6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通过复试拟录取的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我校一律不予解锁。
(四)我院将根据复试结果和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和候补考生。当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时,我院将在候补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请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若在等待期间申请其他调剂且被拟录取,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候补录取机会。考生因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放弃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十、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可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我院在当年招生复试结束后,通知体检报告单提交时间,考生应在截止时间前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均不予录取。
十一、违规处理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报请学校招生委员会审议取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
1.无论何时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
2. 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期间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的考生。
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非全日制)。
6.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考生(全日制)。
7.国家录取检查未通过的考生。
8.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9.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考生。
(二)在复试工作结束前,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相关科目的考题信息,否则,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违规情节严重的考生,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咨询电话和申诉渠道
(一)咨询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92-6291229,邮箱:2317106835@qq.com
(二)申诉渠道
联系人:钱老师,电话:0592-6291833,邮箱:2008110906@xmut.edu.cn
厦门理工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