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凝练福建省风灾害与风工程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科学研究方向,顺利完成实验室建设,推进与国内外高水平研究机构(团队)展开交流合作,2025年面向校内外人员设置开放基金项目10项,研究期限2年。开放基金一般采取与本实验室合作研究的方式进行,需要有本实验室固定人员为研究团队成员。
1、申报对象:
厦门理工学院校内外从事与风灾害与风工程有关的国内外中、高级科研人员、青年科技工作者(均需具有博士学位)均可申请本实验室的开放基金。
2、资助范围
开放基金应紧密围绕本重点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资助意义重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的研究项目。本年度主要资助的研究方向如下:
1. 边界层特性与风环境
2. 钝体空气动力学
3. 高层与高耸结构抗风
4. 大跨空间与悬吊结构抗风
5. 低矮房屋结构抗风
6. 大跨度桥梁抗风
7. 特种结构抗风
8. 计算风工程方法与应用
9. 风洞及其试验技术
10. 结构抗风设计标准
11. 结构风灾风险分析与评估
12. 其它风工程和空气动力学问题
3、课题申报
(1)本开放基金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拟开放5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一般项目(拟开放5项)资助经费不超过2.5万元,总计拟资助10项。
(2)项目经费:项目经费统一从“厦门市风工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2024年绩效”经费中开支,请遵循厦门市及厦门理工学院相关经费管理办法合理制定预算。
(3)本次申请的项目研究起止日期为2025年5月至2027年5月。
(4)材料接收:
本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各项目申请人需将相关申报材料(含纸质版及电子版,格式见附件)提交给厦门理工学院福建省风灾害与风工程重点实验室。
①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由所在单位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寄送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厦门理工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陈老师收),邮编:361024,电话:18250703289。
②申报材料电子版:直接发送至邮箱chenqiuhua@xmut.edu.cn。
注意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申请书的内容应严格一致。
(5)操作程序为:
①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本年度的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
②获批项目的申请人与本实验室签署协议书;
③下拨项目经费。
下列情况的申请不予受理:
①申请表填写不符合要求;
②申请人或项目研究内容不符合资助范围。
4、经费管理
批准的开放课题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一次拨款。由于经费不能外拨,校外人员承担的课题经费将由实验室委托相关人员代为管理及报销。开放基金经费支出应符合厦门理工学院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务规定,使用范围包括:差旅费、学术会议注册费、刊物发表费、专利申报费、著作权登记费及一切符合科研经费财务规定的费用。
5、项目实施与管理
开放课题执行期限一般为两年。
(1)年度报告:获批资助的开放基金需按协议书内容及年度进度推进项目研究,并于2026年5月31日前向本实验室提交中期年度考核报告。对于基金使用不合理或者没有足够理由未能按进度完成计划的课题,本实验室有权暂时中止或取消资助。
(2)结题材料:课题研究结束后,需在1个月内需向实验室提交如下结题资料:①开放基金研究工作总结报告;②论文、专著、专利、软件、成果评议鉴定和报奖资料等;
逾期并经催促不交结题报告者,本实验室将书面通告其所在工作单位,取消今后在本实验室申请开放课题的资格。如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于项目资助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
6、考核标准
重点项目开放基金资助课题应在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被SCI或EI检索的期刊论文(有正式的检索号)、或2项授权的发明专利、或1篇被SCI或EI检索的期刊论文(有正式的检索号)加1项授权的发明专利。一般项目开放基金资助课题应在学术期刊至少发表1篇被SCI或EI检索的期刊论文(有正式的检索号)或1项授权的发明专利。厦门理工学院福建省风灾害与风工程重点实验室合作者需列为论文的共同作者,论文第一单位需为本重点实验室名称(福建省风灾害与风工程重点实验室)。若福建省风灾害与风工程重点实验室为成果第二单位,则成果数乘以系数1/2,若福建省风灾害与风工程重点实验室为成果第三单位,则成果数乘以系数1/3,以此类推。
开放基金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应按如下方式署名:
①中文:应署“福建省风灾害与风工程重点实验室”;
②英文:应署“Fujian Key Laboratory of Wind Disaster and Wind Engineering”。
福建省风灾害与风工程重点实验室
202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