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厦理工﹝2023﹞87号第十条关于加授卓越或隽良学士学位的规定,经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拟同意以下同学加授相应的荣誉学位(见附件)。现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4日。联系电话:0592-6291833函信地址:精工园5号304B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