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学生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体作用,强化各专业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校团委有关指导意见,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并报院党委批准,决定在各专业成立团总支和学生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各专业团总支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隶属学院团委的基层团组织,各专业学生会在专业团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各专业团总支、学生会以服务本专业同学全面成长成才为宗旨,指导专业各团支部、班级开展各项团学工作与活动,传达学院党团精神,组织发展团员推优等工作。
二、岗位设置
各专业团总支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2名,书记由各专业辅导员担任,副书记和委员由学生担任。
各专业学生分会设分会主席1名、委员2名,均由学生担任。
三、工作职责
1.党团建设。贯彻党组织的决定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开展民主监督,在党团班一体化建设中发挥作用,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2.活动组织。结合专业特点,策划组织各类学风建设、就业促进、学科竞赛、素质养成、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朋辈互助、文明创建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3.日常事务。负责各类宣传和信息上传下达,协助组织综合测评和各类奖助学金评定等,深入学生群体,积极为同学排忧解难。
4.完成学校、学院和系部布置的有关本专业的其他工作。
四、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态度,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道德风尚。
2.遵纪守法,能够模范遵守《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参加校园文明建设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刻苦勤奋,成绩良好。
4.热心学生工作,乐于服务奉献,善于沟通协调,有责任心和纪律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五、选拔流程
1.自愿报名。凡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2024年5月11日前填写《土建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岗位申请登记表》(见附件1),并将电子版提交至各专业辅导员。每人限报2个岗位,报名材料需如实填写。
2.审核考核。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全体辅导员、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组成工作小组,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通过考核确定拟用人选。
3.结果公示。专业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名单将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学院审批通过后开始工作。
特此通知。
共青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