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凝练福建省风工程与风灾害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科学研究方向,顺利完成实验室建设,推进与国内外高水平研究机构(团队)展开交流合作。2021年面向校外人员设置开放基金项目10项,研究期限2年(2021年11月至2023年10月)。开放课题一般采取与本实验室合作研究的方式进行,需要有本实验室固定人员为研究伙伴。
1、申报对象:
厦门理工学院校内外从事与风灾害与风工程有关的国内外中、高级科研人员、青年科技工作者(均需具有博士学位)均可申请本实验室的开放基金。
2、课题申报:
(1)本开放基金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拟开放5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一般项目(拟开放5项)资助经费不超过2.5万元,,总计拟资助10项。
(2)项目经费:项目经费从厦门市风工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项经费中开支,请遵循厦门理工学院相关经费管理办法合理制定预算。
(3)本次申请的项目研究起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0日。
(4)材料接收:
本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1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各项目申请人需按照申请书模板的要求进行申报。
各项目申请人请将相关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给厦门理工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科研秘书处汇总。
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由所在单位审批同意、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寄送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厦门理工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刘匀伽老师收),邮编:361024, 电话:0592-6291229
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申请书的电子版,发至刘匀伽老师邮箱(邮箱地址:liuyunjia@xmut.edu.cn)。
注意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申请书的内容应严格一致。
(5)下列情况的申请不予受理:
①申请表填写不符合要求;
②申请人或项目研究内容不符合资助范围。
操作程序为:
①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年度资助项目;
②评审结果于9月前通知申请者;
③获批项目的申请人与本实验室签署协议书,根据协议书填写的预计成果指标、论文署名方式等,最终确定资助金额;
④下拨启动经费。
3、课题管理和经费管理
开放课题执行期限一般为两年。经费由实验室统一管理,本实验室委托相关人员代为报销。开放课题经费支出应符合厦门理工学院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务规定。使用范围包括:差旅费、学术会议注册费、刊物发表费、专利申报费、著作权登记费及一切符合科研经费财务规定的费用。
4、年度报告和结题要求
获批资助的项目请在2022年11月31日前向本实验室提交中期考核报告,获准开放课题必须按协议书内容及年度进度计划进度完成,对于基金使用不合理或者没有足够理由未能按进度完成计划的课题,实验室主任有权暂时中止或取消资助资金。
课题结束后,需在1个月内需向实验室提交如下资料:
①开放课题研究工作总结报告;
②论文、专著、专利、软件、成果评议、鉴定和报奖资料复印件等;
逾期并经催促不交结题报告者,本实验室将书面通告其所在工作单位,取消今后在本实验室申请开放课题的资格。
5、成果署名
厦门理工学院合作者需列为论文的共同作者,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标注为本重点实验室名称(福建省风灾害与风工程重点实验室),并注明课题批准号。
开放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应按如下方式署名:
①中文:应署“福建省风灾害与风工程重点实验室”;
②英文:应署“Fujian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Wind Disaster and Wind Engineering”;
福建省风工程与风灾害省重点实验室
2021年5月26日
福建省风灾害与风工程重点实验室
2021年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福建省风灾害与风工程重点实验室自2020年1月由福建省科技厅正式批准在厦门理工学院立项建设以来,按照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的开放要求,自2021年起面向国内外公开征集开放基金项目,资助国内外学者和科技工作者来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以取得对外开放、合作与交流的良好效果。
一、资助范围
开放课题应紧密围绕本重点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资助意义重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的研究项目。本年度开放课题主要资助的研究方向如下:
1.边界层特性与风环境
2.钝体空气动力学
3.高层与高耸结构抗风
4.大跨空间与悬吊结构抗风
5.低矮房屋结构抗风
6.大跨度桥梁抗风
7.特种结构抗风
8.计算风工程方法与应用
9.风洞及其试验技术
10.结构抗风设计标准
11.结构风灾风险分析与评估
12.其它风工程和空气动力学问题
二、申请资格
厦门理工学院校内外从事与风灾害与风工程有关的国内外中、高级科研人员、青年科技工作者(具有博士学位)均可申请本实验室的开放基金。
三、 资助金额
申请者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申请资助金额,本开放基金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拟开放5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一般项目(拟开放5项)资助经费不超过2.5万元,,总计拟资助10项。
四、项目执行期限
每个项目实施期限为两年,即2021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0日。
五、考核标准
重点项目开放基金资助课题应在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被SCI或EI检索的期刊论文(有正式的检索号)、或2项授权的发明专利、或1篇被SCI或EI检索的期刊论文(有正式的检索号)加1项授权的发明专利;一般项目开放基金资助课题应在学术期刊至少发表1篇被SCI或EI检索的期刊论文(有正式的检索号)或1项授权的发明专利。论文第一单位须为本重点实验室名称(福建省风灾害与风工程重点实验室),并注明课题批准号。若福建省风灾害与风工程重点实验室为成果第二单位,则成果数乘以系数1/2,若福建省风灾害与风工程重点实验室为成果第三单位,则成果数乘以系数1/3,以此类推。
六、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批准的开放课题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一次拨款。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做好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填写项目中期报告。
自项目资助期满之日起30日内,项目负责人应当撰写结题报告、编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取得研究成果的,应当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及相应的检索证明原件。
如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于项目资助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
七、申报程序
(1) 开放基金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有关申请说明,申报课题必须符合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属于2021年资助研究内容的范畴,并具有本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合作。
(2) 本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1日(以邮戳日期为准)。申请书须以纸质一式2份寄给: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厦门理工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刘匀伽老师收),邮编:361024 电话:0592-6291229 邮箱:liuyunjia@xmut.edu.cn。
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申请书及附件的电子文件(PDF格式),并注意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申请书的内容应严格一致。
(3) 最终结果将于2021年11月公布。
福建省风灾害与风工程重点实验室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