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学院: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制定本单位2017年教师实践能力提升的总体规划,确保选派工作顺利、持续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教师实践能力提升的经历将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条件。锻炼期间,锻炼人员要安排好教学科研工作,并保证安心在锻炼岗位工作,使实践锻炼能真正达到预期目的,严禁弄虚作假。
2、实践锻炼结束后,锻炼人员需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实践能力锻炼考核表》(附件2),统一由所在学院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3、其他未尽事宜按《厦门理工学院教师实践能力提升计划实践与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厦理工〔2016〕59号)文件(附件3)执行。
4、各二级学院请于3月30日(星期四)前将本单位《2017年教师实践能力提升计划表》(附件1)纸质版送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708室梅霞林(电话:629136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lmei@xmut.edu.cn。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3月21日
附件: 1.《厦门理工学院2017年教师实践能力提升计划表》
2.《厦门理工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实践能力锻炼考核表》
3.《厦门理工学院教师实践能力提升计划实践与管理暂行办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