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公告, 根据《厦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奖励办法》规定,启动厦门市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请各学院认真研究,积极组织参加评奖申报。申报要求如下:
1.成果要求: 我市个人(成果申报时间截止前,参评成果作者人事关系应在我市)和集体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或市外作者研究厦门问题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参评基础理论研究类的论文和著作,须是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申报参评应用对策研究类的论文和著作,须以厦门经济社会发展为研究内容,可以是在各级报刊(含有准印证的内部刊物)发表的研究成果,也可以是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须证明已被市、区两级实际工作部门采用并取得成效);凡已在相当或高于本奖励的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评。
2.成果时限:申报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须发表或出版于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
3.申报数量:每人申报项目不超过三项(其中基础理论研究类奖项最多两项、应用对策研究类奖项最多三项)。
4申报材料:填写《厦门市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附与申报类别对应的《厦门市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专家评审表》(一式10份)、参评成果一式6份(其中未匿名处理的原件1份,匿名处理的原件或复印件5份)。用笔名发表的论文和著作,必须由二级学院(部)出具证明,方可申报。
5.申报流程::2016年4月11日前,申报人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二级学院(部)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审核申报材料后,填写厦门市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清单。2016年4月18日前,科研秘书将申报材料暨申报清单(含电子版)报送科研处603室。科研处汇总后统一报送到厦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6.申报材料模板下载,请见附件。
科研处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