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成长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人〔2012〕30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校将推荐一批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作为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前往国内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进行访学研修。现将我校选派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1.来校工作年满三年,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师德修养;
2.教学科研能力较强,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一定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的学科(专业)骨干教师;
3.4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优先选派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选派推荐名额
今年省教育厅计划资助人选为150名左右,各高校具体推荐名额不作分配,我校凡符合访问学者选派条件且有意向访学的教师,均可积极申报。
三、推荐程序
1.有意申请且符合条件者,可登录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www.train.whu.edu.cn)“国内访问学者”栏目查询2013年教育部确定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项目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学校、学科、指导教师及课题名称目录》与《高等学校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学校、学科、指导教师及课题名称目录》,也可自行联系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本科高校和导师。
2.申请人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二份),并提交给接受高校(单位)和指导教师签署意见与盖章。为了提高录取率,建议申请者先与接受高校的导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申报。
3.申请人将经接受高校(单位)和指导教师签署意见与盖章的《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二份)、《厦门理工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访学)申请表》(一式一份)于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前送交到教师发展中心梅霞林(电子文档发送至:xlmei@xmut.edu.cn,联系电话6291362)。
4.学校审核确定人选后将有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在各高校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择优确定资助人选。
四、经费资助
对入选本项目的访问学者,省教育厅按每人每年1.5万元的标准资助研修费用。访学期间的其余费用,我校将根据有关进修规定予以一定额度的资助。
五、其他
申请人提交有关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含教学科研奖励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代表性论文首页(含检索证明)、代表性著作封面与目录等)时,需单独装订,一律A4纸打印,左侧装订,规范牢固,并加封皮目录,所在学院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
教师发展中心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