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厦门理工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学校首页 学院首页 联系我们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您好,欢迎来到本站!现在是
通知公告: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26年团委、学生会主要干部名单公示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加授荣誉学位的公示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关于2025-2026年度学生竞赛获奖信息的公示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第二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公示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公示     
 
  党群工作
工会动态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党群工作 > 工会动态 > 正文
关于印发《厦门理工学院工会会员评议“教工小家”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5/06/20

厦门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文件

厦理工工会〔2025〕27号





关于印发《厦门理工学院工会会员评议“教工小家”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厦门理工学院工会会员评议“教工小家”实施细则》已经校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





厦门理工学院工会会员评议“教工小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二级工会民主建设,加强教工小家创建规范化,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决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福建省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工会会员评议“教工小家”(以下简称“会员评家”)主要是指:由二级工会会员评议本单位工会开展工作情况、建设教工小家工作情况。

第三条 会员评家工作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在上级工会指导下,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开展相关工作。在评议过程中,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听取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会员(代表)的民主权利。

第四条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会员评家的基本形式。会员评家应作为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 会员评家的组织

第五条  会员评家每年进行一次。遇有申报上级工会表彰等重大事项,应按上级工会有关规定组织会员评家并作出相关决议。

第六条  会员评家应成立工作小组,由同级党组织、本级工会和会员代表等3至7人组成,具体根据本单位会员人数多少确定。工作小组成员非常任制。

第七条 会员评家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会员评家工作方案;

(二)主持会员评家工作过程;

(三)负责将会员评家结果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工会报告;

(四)处理评议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项。


第三章 会员评家的内容

第八条 按照教工之家建设的基本要求,会员评家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组织健全,落实“六有”。设立工会委员会,有10位及以上女教工的单位设立女工委员会,按时换届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会委员产生、配备符合相关规定。落实“有班子、有场所、有制度、有经费、有计划、有活动”。

(二)围绕中心,促进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组织教职工深入开展岗位技能竞赛、业务培训、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激励广大教职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建功立业。

(三)依法维权,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教代会的各项职权;协助和督促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涉及教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推行信息公开,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纾困解难,服务职工。倾听教职工呼声,关心教职工疾苦,及时反映教职工意愿和要求;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开展医疗互助等活动;实施送温暖工程,及时做好慰问工作,为教职工纾困解难,做好帮扶困难教职工第一人。

(五)工作规范,档案齐全。各项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会议制度执行规范;坚持会员大会制度,实行会务公开,接受会员民主评议和监督;建设教工小家活动规范,资料齐全。

(六)党政支持,夯实基础。工会建设工作纳入同级党政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有部署安排、有督促检查、有工作总结;同级党组织、行政支持工会建家工作,形成党政工共建教工小家的工作格局。

(七)队伍稳定,文明和谐。发挥工会作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职工群众,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文化体育活动,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教职工队伍团结、和谐、文明、稳定。

第九条 会员评议教工小家采取书面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第四章 会员评家的程序

第十条 会员评议教工小家主要程序:

(一)成立会员评家工作小组,制定会员评家工作方案,并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工会报备;

(二)评议前一周,将评议内容、评议标准、评议方式告知全体工会会员(会员代表);

(三)工会主席向会员(代表)大会做本年度工会工作报告;

(四)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书面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当场公布评议结果。

第十一条 会员评议教工小家应列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议程,评议结果作为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内容,并以书面形式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


第五章  会员评家的组织领导

第十二条 各二级工会要加强宣传,引导教职工正确把握会员评家的内容、方法和程序,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证会员评家工作的顺利、健康发展。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Copyright @ 2020厦门理工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版权所有。电话:0592-6291229(学院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举报电话:0592-6291833) Email:jgx@xmut.edu.cn
地址:厦门集美理工路600号(实验楼10号楼)   邮编:36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