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理工[2015]72号
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印发
《专业认证与评估总体推进方案》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推动我校工程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造我校优势品牌专业,推动我校专业认证与评估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厦门理工学院专业认证与评估总体推进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理工学院
2015年6月12日
厦门理工学院专业认证与评估总体推进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工程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造我校优势品牌专业,推动我校专业认证与评估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近期目标:2015年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申报工程教育认证,土木工程专业申报住建部专业评估被受理,力争有1~2个专业通过认证与评估。
中长期目标:校内5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在“十三五”期间全部通过工程教育认证,建筑学、工程管理专业通过住建部专业评估;全校其他工科专业按照工程教育认证要求(或其他与国际标准实质等效的行业评估标准)开展教学改革,制订工程教育认证计划。非工科专业参照借鉴同步开展教学改革。
二、组织领导
学校层面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品质管理处、教务处、校办、人事处、学工处、财资处、基建处、后勤处、宣传部、团委、图书馆、信息中心、工科专业所在学院、公共基础课所在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专业认证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专业认证与评估的顶层设计和重大工作安排,以及相关工作的统筹与协调。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副院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专业骨干老师和学生管理教师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负责对照认证与评估标准开展专业自评自建,梳理课程大纲,撰写自评报告,收集整理支撑材料等相关工作的推进与实施。
三、基本思路
由学校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总体方案,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通力配合;教师学生全员参与;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管理体制等要按照工程教育认证的基本要求进行建设与完善;专业建设、人才培养重心要转到工程教育认证上来;要深刻理解认证与评估标准,做好内涵解读;补充完善硬件条件的同时,更要重视软实力的提升;制定校内评价体系及相应激励措施;拟定工作推进日程表。
四、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15年4月)
1.成立各级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2.召开校长办公会,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工作协调会,进行任务分解。
3.学校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基本要求,制定《厦门理工学院工程教育认证准备方案》(附件1),细化认证指标,明确建设要求。
(二)第二阶段:准备阶段(2015年5月~6月)
1.2015年申报参评的三个专业对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住建部评估标准以及卓越计划实施工作评价方案(附件2),结合参考学校准备方案,成立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并详细填写《工作任务书》(附件3);其他国家级卓越计划专业对照标准,查摆问题,明确申报认证年份,并制定详实的《工作推进方案》(附件4);2015年5月15日前将《工作任务书》、《工作推进方案》以及工作组名单提交品质管理处。
2.2015年申报参评的三个专业应完成的主要工作:
⑴ 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参评专业所在学院进行专业培养方案修改与论证,要求按照工程教育认证思想,落实学生为中心的2014级培养方案修改论证工作,明确毕业要求和知识能力矩阵等文件。
⑵ 由参评专业所在学院及相关公共课所在学院完成课程材料(包括公共课)的梳理,要求每门课程按照基于OBE思想的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工作,进行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如:撰写教案、对各种教学支撑环节进行评价和结果分析、持续改进措施等。
⑶ 完成其他支撑材料整理,要求对照认证与评估标准,对于硬件条件上不足的部分进行补充完善;对于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方面规章制度予以规范完善;对于优势和特色方面予以强化突显。
⑷ 完成申请报告和自评报告的撰写,严格对照认证与评估的各个方面撰写自评报告,要求内容详实,数据真实、准确;走访评估专家,提高申报材料质量。
⑸ 每1~2周,由品管处、教务处组织校内评估专家到参评专业所在学院进行跟踪、评价、指导和反馈。
3.其他校内国家级卓越计划专业应完成的主要工作:
⑴ 完成自评报告的撰写,要求严格对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的7个方面撰写自评报告。
⑵ 完成相关支撑材料目录的制定,根据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研究制定、细化支撑材料目录。
⑶ 对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补充说明材料。
(三)第三阶段:校内认证阶段(2015年7月~9月)
1.各专业提交专业申请报告和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
2.组织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土木工程专业校外专家进校预评估。
3.组织校内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验收、评估。
(四)第四阶段:申请准备阶段
1.2015年参评专业根据反馈意见,及时补充、完善认证材料。
2.向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秘书处(住建部土建类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秘书处)提交申请书,接到受理认证通知后,根据要求提交认证材料。
3.制订专家进校考查总体工作方案并准备实施。
(五)第五阶段:专家进校考查阶段
全校相关各部门及申请认证与评估专业按计划、按要求做好专家进校考查期间的各项工作。
五、奖惩措施
(一)激励措施
1.在全国同类高校中首家通过国家工程教育认证、住建部专业评估的专业,学校奖励50万元;在全省同类高校中首家通过国家工程教育认证、住建部专业评估的专业,学校奖励30万元;在全校首家通过国家工程教育认证、住建部专业评估的专业,学校奖励20万元;通过国家工程教育认证、住建部专业评估的专业,学校奖励10万元。本奖励方案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
2.有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认证、住建部专业评估的学院在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时,教学工作考核优先推荐为优秀等级。
3.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认证专业建设,以及认证专业评估调研、材料准备、评审等工作。
4.实验室建设、图书资料经费优先支持认证专业条件建设。
(二)约束机制
1.专业认证工作与二级学院领导班子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未在计划时间内通过认证与评估的专业所在学院的领导班子在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时,考核等级降一级。
2.专业认证与评估结果作为专业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未在计划时间内通过认证与评估的专业,以及专业认证与评估工作滞后于全国同类高校相同专业者,将酌情减少招生计划、隔年招生或停止招生。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工程教育认证准备方案
2.专业认证与评估的相关标准
3.厦门理工学院专业认证与评估工作任务书
4.厦门理工学院专业认证与评估工作推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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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理工学院 2015年6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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